开封隔热条设备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14 点击次数:170
塑料挤出机

 惠安县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 开封隔热条设备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我县大气重污染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遇到大气重污染情况时,应急工作能够及时、高、有序地进行,并且能大程度地控制和降低由大气重污染所造成的危害,保障大气环境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福建省以及泉州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结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等法律法规,环保部印发的《关于印发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函》(环办函〔2013〕504号)、《关于做好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3〕720号)、《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函〔2013〕106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以及《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福建省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泉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泉州市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惠安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惠安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惠安县境内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大气重污染,以及行政区域外发生的可能波及到我县大气重污染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响应工作。

1.4 工作原则

(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大程度降低空气质量恶化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2) 统一导,部门联动。将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统一导指挥,各部门积参与和具体负责”的原则。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积参与,充分发挥各部门业优势,实现多部门协同作,做到协调有序,快速响应。

(3) 科学预警,提前响应。积做好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日常监测,及时掌握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变化情况,做好大气重污染的预测预报工作,做到科学、及时预警,提前、有应对。

(4) 明确责任,强化落实。明确政府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应急工作各环节有序、有执行。

(5) 加强宣传,社会参与。加强对公众大气重污染防护知识和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公众自我防护和参与意识,广泛动员和充分发挥全社会力量,及时开展应急响应工作。

1.5 预案关系说明

本预案是惠安县人民政府为应对大气重污染编制的政府项应急预案,预案参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纳入我县人民政府应急体系,我县人民政府是本预案的责任主体;同时,本预案也是《泉州市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子预案,当泉州市启动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时,该预案同时启动,在上级预案的规范导下,平行联动。

惠安县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惠安县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大气重污染应急保障工作方案,以及大气污染源企业应急保障工作方案。惠安县大气重污染预案体系见图1。当我县发生大气重污染启动该预案时,各成员单位应急保障工作方案及我县大气污染源企业保障工作方案也同时启动,在该预案的指导下,平行联动。

图1 惠安县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体系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指挥机构及职责

成立惠安县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小组(简称“指挥小组”),总指挥由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县长担任,总指挥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县气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行政执法局、县广电局、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县卫计局、县工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供电公司、移动惠安分公司、联通惠安分公司、电信惠安分公司、各镇、各工业园区等。

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增加。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福建省、泉州市的相关文件和决策部署;

(2)研究制定我县应对大气重污染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3)决定启动、调整或终止预警程序,统一指挥应急响应。

2.2 指挥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惠安县大气重污染应急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主任由县环保局局长担任,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分管应急工作的)、县环保局分管局长、县气象局分管局长担任,成员包括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应急的工作人员及县环保局、县气象局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1)组织县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编制与修订,指导各成员单位编制与修订大气重污染应急保障工作方案;

(2)组织部分成员单位建立并完善大气污染源数据库,对大气污染源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并定期更新大气污染源数据,指导相关单位开展本县大气重污染预防工作;

(3)负责建立本县监测预警系统,研判预警信息,向指挥小组提出发布预警信息及预警等级的建议,提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的申请;

(4)组织落实指挥小组的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开展大气重污染应对工作;

(5)承担指挥小组应急值守工作;

(6)负责对工作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及时向指挥小组和泉州市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进行信息上报,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

(7)组织指导有关部门承担县大气重污染新闻发布工作,并监督管理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等事项;

(8)组建县大气重污染应急家库,定期更新家名单和联系方式,发生大气重污染时,组织家进行分析会商;

(9)组织开展县大气重污染应急演练、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

(10)承担指挥小组的日常工作。

2.3 督查组及职责

督查组由县政府办公室调集相关调查机构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大气重污染预警启动时,派出督查小组对各部门、各镇、各企业应急响应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因工作不力、行政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落实应急措施的,依据相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2.4 应急工作组及各职责

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组织成立应急工作组,当发生大气重污染时,各小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响应工作。

2.4.1 监测预警组

监测预警组由县环保局和县气象局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监测、预测;会同家组研判、确定预警等级开封隔热条设备,编制惠安县大气重污染预警信息申请表。

2.4.2 污染物减排组

①工业企业减排小组:由县信局牵头,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各镇政府及各工业园区配。

主要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和废气是否达标排放;根据应急响应级别督促落实工业企业限产、停产减排措施。     ②机动车减排小组:

由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环保局等部门配,负责组织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及上路行驶机动车辆监管,巡查整治尾气不达标车辆;

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等部门配,监督检查油罐车污染防治设施情况,检查道路行驶的大型运输车辆;

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公安局等部门配,负责工程渣土运输监管;

由县监察局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配,组织及监督公务车限行落实情况。

③扬尘控制小组: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县国土局、各镇政府等部门配。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督促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房屋拆除、城市绿化作业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根据应急响应级别督促落实停止或减少建筑拆除工程、土石方作业等室外施工作业。     ④其他大气污染物控制组:由县应急指挥小组牵头,县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县环保局、各镇政府等部门配。

主要职责:负责对露天焚烧(垃圾、树叶)、露天烧烤、烟花爆竹燃放、餐饮业油烟等低空面源污染加强监管,负责道路清扫保洁、洒水抑尘。

2.4.3 信息宣传小组

信息宣传小组由指挥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委宣传部、县环保局、县气象局、县广电局、移动惠安分公司、联通惠安分公司、电信惠安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公众采取健康防护,宣传开展建议减排措施。

2.4. 4 家组

家组由大气污染防治、气象、环境监测等业方面的家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参与大气重污染预测预警会商,提出预警和应急响应的理化建议。

2.5 各成员单位及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履行综协调职责,协助做好大气重污染预警、应急响应、监督检查、调查评估工作。

于企业而言,要培育有生命力的本土知识产权(IP),推动企业从文化资源与时代精神中,提炼出能与消费者深度共鸣的符号和故事。从凤冠、藻井的审美意趣到“浪浪山小妖怪”的解读奇趣,那些真正扎根于本土语境、具有情感温度的IP,更易引发认同,为持续供给注入源头活水。企业需沉心打磨,让好表达撬动好资源,用好创意激活好元素。通过系统化、矩阵化的品牌授权,实现从“产品售卖”到“多维盈利”的跃迁,以强造血能力破解流量波动。

本次阿维塔12四激光版上市,还推出了重磅购车礼遇,至高可享43,760元,5大限时权益。任车主终身三电质保;级置换礼10,000元现金;价值13,760元用车礼包;可享价值20,000元ADS高阶功能包等额抵扣券;可享贷5年2年0息政策。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席统计师董莉娟解读2025年11月份CPI和PPI数据。

在新央企赋能下深蓝S07实现了核心技术的先。全系标配与华为联研发的乾崑ADS SE驾驶辅助系统,搭载宁德时代神行系列电芯,并采用双方共同研发的“金钟罩”电池系统(该系统曾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每一项配置,都体现了央企背景下的技术整能力,也让“全民智驾”理念通过平台化、规模化生产得以落地,使15万元级用户也能享受到顶级智能配置。

县委宣传部:配指挥小组办公室,协调县级媒体做好大气重污染的信息发布工作。

县经信局:配县环保局及各乡镇建立工业企业大气重污染名单管理制度,制定大气重污染应急状态下限产、停产工业企业名录、措施并及时更新;负责组织落实本县工业企业限产、停产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环保局:负责本县空气质量监测,会同县气象局建立大气重污染监测预报预警会商制度;负责提出大气重污染相关控制措施建议,指导各相关部门编制大气重污染应急保障工作方案;负责监督检查餐饮油烟达标排放和油气检测;负责对本县工业污染源的排放监管工作,根据不同预警等级增加环境执法检查频次,监督大气污染排放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和达标排放情况;负责大气重污染相关的日常宣传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全县易形成大气污染的雾霾、静风、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的监测和预报,配县环保局做好大气重污染会商预警工作;按照上级要求以及实际需要,实施人工气象干预措施。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通知本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实施停止户外运动和停课等健康防护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公安局:负责建立公务车、黄标车及无标车的名单管理制度,做好对停驶公务车辆和不实施限行的社会保障车辆的备案及监督落实工作;负责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加大对闯限行区域机动车辆的检查执法力度;加大对环保不达标车辆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检查执法力度;督促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做好大气重污染情况下社会秩序的维护。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区域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工作所需资金,做好资金审核、划拨工作,并对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进行监督。

县住建局:负责建立大气重污染应急状态下停工工地名录,并及时进行更新;负责加强对本部门监管范围内房建、拆迁施工工地,市政道路大修和改扩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的检查和执法力度,并负责组织查处违规渣土运输。

县行政执法局:负责市容环境控制,查处并禁止城市清扫废物、垃圾和树叶露天焚烧,违规露天烧烤等大气污染行为。

县广电局:配县委宣传部做好大气重污染的宣传工作。

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组织采取控制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措施,督促、协调环卫管理和作业单位开展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压尘工作,做好城市道路扬尘的污染控制。

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协调卫生防护、医疗救治等工作,及时向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通报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门诊诊疗情况,协助做好发布相关信息和舆论引导工作,开展大气重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防护知识宣传。

县工商局:负责把好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关,加强对重污染企业市场准入的审查,依法打击重污染无照经营行为,配环保部门做好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大对各道路交通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的检查力度;做好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工作,落实营运类车船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负责加强对内河码头及沿海(江)堆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的检查和执法力度。

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开展对矿山作业的监督检查,责令抑尘设施及措施不达标的矿山停止生产。

县供电公司:对大气重污染应急提供电力保障开封隔热条设备。

移动惠安公司、联通惠安公司、电信惠安分公司:为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提供信息通信保障和移动通信保障。

各镇、各工业园区: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惠安县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要求,督促辖区内各项应急响应措施切实落实。

大气污染源企业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大气污染控制和防治工作,制定本单位应急保障工作方案,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更新)

3.预防与预警 3.1 预防

重污染天气的日常预防主要有:

(1)污染治理设施监管。对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进行监管,保证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确保日常废气达标排放。(县环保局)

(2)推广清洁技术,淘汰落后产业。逐步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提高燃料率;积推进集中供热;淘汰没有能力建设废气治理设施、治理设施不健全、污染物标排放的小企业;淘汰未使用清洁能源的小规模锅炉。(县经信局、县环保局)

(3)加强煤质监管。对燃煤质量进行控制,推广使用低硫煤。(县经信局)

手机:18631662662(同微信号)

(4)建筑工程监管。做好施工工地、堆放场地的围挡工作监管。(扬尘控制小组负责)

(5)餐饮油烟监管。对所有的餐饮企业油烟净化器安装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定期清洁、油烟达标排放。(县环保局、行政执法局按照职责各自监管范围内的餐饮油烟)

(6)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加强机动车年检工作,定期开展机动车路检工作,研究机动车限行政策,逐步淘汰黄标车、无标车,加油站建设油气回收装置,尽量减少污染排放。(机动车减排小组负责)

(7)大气污染源工业企业应当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检查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与更新,编制大气重污染应急保障工作方案,积参与响应。(工业企业减排小组负责)

(8)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开展预防工作,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沟通,统筹安排应对大气重污染的人员和设备等,确保应对时反应迅速,处置有。(各成员单位)

3.2 预警 3.2.1 预警分级

结我县空气质量情况,综考虑大气重污染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持续时间,参照《泉州市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将大气重污染预警分为橙预警和红预警两级,红预警为高级别。参考空气污染指数(API)或空气质量指数(AQI)数值划分预警等级。

(1)橙预警

经监测,县区内两个及以上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的API平均值在251~300或AQI平均值在201~300,且气象预测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发布橙预警;或收到泉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通知启动橙预警。

(2)红预警

经监测,县区内两个及以上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的API或AQI平均值大于300,且气象预测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发布红预警;或收到泉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通知启动红预警。

3.2.2 监测

县环保局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实时监测API指标,主要是SO2、NO2和PM10;县气象局负责气象条件的监测分析和预测预报,在出现静风、逆温等不利气象状况时,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县环保局。

3.2.3 会商机制

县环保局与县气象局联会商,根据县区内两个及以上空气质量监测点的监测数据,结气象观测资料,做好空气污染过程趋势的分析。指挥小组办公室负责对预警信息进行研判,要时,可组织家进行会商,确定预警等级。

会商启动条件: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时,县环保局和气象局组织进行会商。

(1)县区内两个及以上空气质量监测点位API的实测平均值达到201~250或AQI的实测平均值达到151~200(中度污染)的范围,并已持续6小时,且气象预测未来48小时出现不利扩散的气象条件。

(2)县区内两个及以上空气质量监测点位API实测平均值大于250或AQI平均值大于200。

会商程序:当天下午15点前将会商结果上报指挥小组办公室,指挥小组办公室进行研判后,编制空气质量预测预警报告,上报指挥小组。指挥小组如决定发出预警,则在当天晚上21点前通过政府网、县电视台、各移动通讯商发布预警,于二天开始启动应急响应。

3.2.4 预警信息发布 3.2.4 .1 发布主体和程序

惠安县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大气重污染预警的发布、等级调整与解除。橙和红预警均由县指挥小组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指挥小组总指挥批准签发,由指挥小组办公室统筹组织大气重污染预警信息的发布。

大气重污染预警发布流程图见图2。

图2 预警发布流程图

3.2.4 .2 预警发布与报告

大气重污染预警信息需及时向社会发布,并发布应急响应持续的时间;同时需在30分钟内,通知成员单位启动应急响应;并上报泉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

当收到泉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通报的预警信息时,须立即由县指挥小组办公室对接收到的大气重污染预警信息进行研判,塑料挤出机设备根据我县空气质量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发布预警,要时可咨询家组家。如决定发布预警,则按规定程序执行;如决定不发布预警,则在1小时内,书面回复泉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小组办公室。

指挥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在预警信息发布后,通知管辖范围内的公众、各单位及工业企业、各类施工工地等按照要求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因生产安全、民生保障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采取规定应急响应措施的企事业单位或部门,应及时将书面请示报指挥小组办公室,经指挥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3.2.4 .3 预警发布方式及内容

指挥小组办公室应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发布预警信息。

① 通过县政府网(www.huian.gov.cn)、通知或文件向指挥小组各成员单位发布预警信息;各成员单位负责通知各管辖范围内的相关企业、各类施工工地启动应急响应。

②移动惠安公司、联通惠安公司、电信惠安分公司在接到预警发布通知后,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广大手机用户发布预警信息。

③由县委宣传部统筹,协调惠安广电、惠安新闻网两个平台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应包括:大气重污染发生时间、范围、要污染物、空气质量等级、预警等级、污染移动路径、出行防护建议等;因臭氧、燃放烟花爆竹等导致的大气重污染应予以说明开封隔热条设备。

3.2.4 .4 预警调整与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后,应保持24小时持续滚动播报,指挥小组密切关注大气重污染发展趋势,并根据实时监测结果及时调整预警级别。

当大气重污染情况加重时,高等级预警发布后,低等级预警自动解除;当大气重污染情况好转时,由指挥小组及时调整相应的预警等级。

经预测,当区域内API连续12小时小于250或AQI连续12小时小于200,且未来24小时内不会时,解除预警。

3.2.5 预警措施

进入预警状态后,采取以下预警措施:

(1)通过电视、网络、短信、电子显示屏装置等向公众发布消息,告诉公众主动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和出行建议。     (2)要求监测预警组加强监测,对大气重污染范围、程度、移动路径的变化情况作出研判,随时报告事态发展情况。     (3)指挥小组办公室设人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各应急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及时启动大气重污染应急保障工作方案,根据要求,采取行动。

(4)增加发布预警的频次,同时加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力度,宣传各种应急措施的内容和要,争取公众支持,可组织家组对预警发布信息和原因进行解读。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级别,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分为Ⅱ级和Ⅰ级两个级别。

(1)当发布橙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2)当发布红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4.2 响应程序

发布预警后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立即采取与预警级别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指挥小组督查组组织新闻媒体和有关成员单位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惠安县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流程见图3。

图3 惠安县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流程图

4.3 响应措施

当发生大气重污染时,根据监测信息确定要污染物,并根据实际情况,指挥小组办公室可协调相关成员单位采取相应的响应措施,选择一种或多种措施进行响应。当NOx为要污染物时,应加强机动车减排措施;当SO2为要污染物时,应加强工业减排措施;当PM10为要污染物时,则应同时加强机动车和工业减排措施的执行。     根据我县空气质量状况分析(附件1),我县主要污染物为PM10,结我县实际情况,响应措施主要包括健康防护提醒措施、建议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污染减排措施。

4.3.1 Ⅱ级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

①提醒儿童、老年人及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及过敏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适量减少户外运动,确需外出建议采取防护措施;(县环保局、卫计局牵头,、县广电局、各移动通信公司配)

②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运动;(县教育局牵头,各学校和幼儿园组织实施)

③涉及户外作业的单位应对户外作业的人员采取防护措施。

(2)建议污染减排措施

县广电局、移动通信部门等发布以下建议,倡导公众、企业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①   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②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③各施工工地自觉加大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④各排污单位自觉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等;

⑤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减少燃放烟花炮竹、祭祀烧纸等行为。

⑥我县石雕企业较多,虽石雕粉尘较重不易远距离大范围扩散,但在大气重污染发生时,应主动减少工作时间和工作量。

(3)强制污染减排措施

①工业减排措施

根据我县企业燃煤锅炉确定的清单(附件6),锅炉规模在10t/h以下的暂停运行。(县环保局牵头,各镇和各工业园区配)

按照监管大气排放企业确定的名单(附件5)做好以下减排措施:监管企业中工业废气年排放量在 10000m3 以上的,须稳定运行脱硫、脱硝、除尘设施,保证废气达标排放;其余所有企业,减少有组织排放粉尘。(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各镇和各工业园区配)

县环保局通过在线监控或现场监察,加强对监管企业废气的监控,对治理设施不能有运行的企业依法处罚或责令停止生产。

②防止扬尘措施

延长县区主要街道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压尘作业时间,要求每日清扫3次以上,减少交通扬尘污染。(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各类建筑、道路、拆迁、市政等施工工地加强扬尘控制,工地采取围挡措施,增加工地洒水降尘频次,至少3次/日;减少土石方施工工地土方开挖规模50%;各料堆需进行覆盖。(县住建局牵头,县国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行政执法局、县环保局等配)

③机动车减排措施

在县城主要出入口或城区主要路段设立红外遥测点,加强对机动车尾气达标的检测,现场检测过往车辆,对现场检测标的车辆实施限期治理。(县公安局牵头,县环保局协助)

我县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车辆(公交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车辆除外)采取停用20%的措施;各单位将所有车辆车牌号上报县公安局,抄送县政府办公室,注明20%停用车车牌号。(县公安局、县政府办公室)

④其他措施

加大对巡查管控力度,禁止焚烧垃圾、露天烧烤等行为。(县行政执法局牵头,各镇配)

4.3.2 Ⅰ级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 开封隔热条设备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下列健康防护提醒措施:

① 负责督查所有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等教育机构采取停课、放假措施;(县教育局牵头,各学校和幼儿园组织实施)

② 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增加医务人员,24小时值班;(县卫计局负责)

③ 企事业单位根据情况可实行弹工作制;

④ 涉及户外作业的单位应要求户外作业的人员停止室外作业,如不可避免须采取防护措施。

⑤ 户外大型活动停办。

(2)建议污染减排措施

在Ⅱ级建议污染减排措施的基础上,补充发布以下建议:

长时间停车时应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尽量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3)强制污染减排措施

在Ⅱ级响应基础上及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在全县范围内采取以下强制污染减排措施:

①工业减排措施

根据我县企业燃煤锅炉确定的清单(附件6),全县10t/h以下(包括10t/h)工业燃煤锅炉全部停止使用;全县10t/h以上工业燃煤锅炉须采用清洁能源,确保负荷降低10%以上。(县环保局牵头,各镇和各工业园区配)

监管大气排放企业确定的名单(附件5)中所有企业均需确保大气污染治理设施高稳定运行,保证废气达标排放;工业废气年排放量在 10000m3 以上的,需根据各自企业的生产实际情况,确定降低生产负荷的比例,并列入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工作方案中;(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各镇和各工业园区配)

县环保局通过在线监控或现场监察,加强对监管企业废气的监控,对治理设施不能有运行的企业依法处罚或责令停止生产。

②防止扬尘措施

延长县区主要街道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压尘作业时间,要求每日清扫4次以上,减少交通扬尘污染。(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加强对各类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采取以下措施:增加工地洒水降尘频次,至少4次/日。(县住建局牵头,县国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行政执法局、县环保局等配)

③机动车减排措施

县区内实行交通管制,应急响应期间,全天24小时,禁止无标车及黄标车进入城区主干道内通行。(县公安局负责)

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的运输车辆全部禁行。(县住建局)

我县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车辆(公交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车辆除外)采取停用30%的措施;各单位将所有车辆车牌号上报县公安局,抄送县政府办公室,注明30%停用车车牌号。(县公安局、县政府办公室)

④其他措施

严禁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县公安局)

检查督促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县环保局)

加大巡查力度,保证全县加油站、油库、运油车辆的油气回收设施全部正常运行,油气达标排放。(县环保局)

4.4 信息报告与通报 4.4.1 信息公开

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整个应急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办(县政府网)、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移动通信等部门配。除预警信息发布要求的内容外,需同时公开我县在大气重污染期间,已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

应急响应期间,各成员单位应在每天12:00前向指挥小组办公室报送前一日本单位应急响应措施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

应急结束后24小时内各成员单位将整个应急期间本单位应急响应措施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总结,以书面形式报送指挥小组办公室。

4.4.2 信息报告

 县指挥小组办公室需将本县大气重污染期间的应急响应措施贯彻执行落实情况及应急果评估总结上报指挥小组,同时上报泉州市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

4.4.3 信息通报

大气重污染已经或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我县指挥小组办公室应及时通报相邻区域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机构。

4.5 应急监测

当发生大气重污染时,监测预警组需增加人员值守,加密监测。

发布橙预警,县环保局需每8小时向指挥小组办公室通报1次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县气象局每12小时提供未来1天的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

发布红预警,县环保局需每4小时向指挥小组办公室通报1次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县气象局每6小时提供未来1天的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

4.6 应急终止

当发布预警解除信息时,即响应终止,由指挥小组下达应急终止命令,各成员部门负责通知采取响应措施的单位终止响应。

4.7 总结评估

应急终止后,指挥小组办公室组织各相关部门对组织指挥是否协调、响应机制是否流畅、响应措施实施是否到位、响应措施果是否有等进行总结、评估,提出修订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意见建议,并完成评估报告上报至应急指挥小组。

5 预案的实施和监督管理 5.1 公众宣传

预案发布后,要组织各新闻媒体、各职能部门,通过各种宣传平台积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要向公众阐明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开展的要和紧迫。积向群众宣传重污染天气的健康防护常识,并可适时组织家对采取措施的科学进行解读。

5.2 预案培训

制定培训计划,每年至少一次,分别对指挥小组导、各成员单位负责导、各单位应急工作人员和相关大气污染源企业的负责人员进行预案培训。

各负责导的培训侧重讲解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的背景、意义及对国家、省、市相关文件政策要求的解读;

各单位应急工作人员培训侧重明确各自的应急职责,如何编制各单位的应急保障工作方案,明确“谁负责,做什么,怎么做”等;

大气污染源企业负责人员的培训侧重培养企业对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的认识,并指导企业如何编制大气重污染应急保障工作方案,在应急响应过程中,如何履行企业的主体责任,积有的参与行动等。

5.3 预案演练

为检验执行程序是否衔接、预警通知通道是否畅通、相关单位和人员是否明白各自的应急职责,县指挥小组办公室可根据实际需求,组织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检验和提高预案的衔接和可操作。

大气重污染应急演练需侧重检验响应人员对各自职责、预案启动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执行的熟练程度,及时发现应急预案中的缺陷和不足。

演练要求事先不得告知演练开始的日期,参演人员不得预先彩排。

演练结束后,组织家对演练进行评估,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改、补充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实施方案,并有针对地加强相关部门及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5.4 督查考核与责任追究

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督查组负责对大气重污染相关工作的督查考核,对各成员单位细化实施预案制定、应急体系建设等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大气重污染预警启动时,派出督查小组对各成员单位应急措施的组织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因工作不力、行政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落实应急措施的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曝光和责任追究。

5.5 社会监督

积引导媒体、公众等社会力量依法、有序监督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强化信息公开,县指挥小组办公室配县委宣传部及时公布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值班,24小时受理大气污染群众举报,鼓励媒体监督,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对有关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予以曝光,对被举报的违规工地、企业、车辆等严厉处罚。同时建立公众有奖举报机制,对于经查证属实的大气污染举报人,给予相应奖励。

6 应急保障 6.1 人员保障

(1)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日常工作。应急指挥小组各成员单位应设人负责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提高应对大气重污染应急的组织、协调、实施和监管的能力,保证预警和响应工作的严格落实。

(2)县环保局和县气象局着力培养环境监测、气象观测和预报及环境空气质量预测方面的门人才,提升空气质量预报精度。

(3)组建大气重污染应急家库,为预警会商和应急措施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持。

6.2 监测预警保障

在我县2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基础上,按照空气质量新标准,尽快升级完善,并增加要监测站点,加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建设,建立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平台和预警预报平台。目前我县已确定在泉惠工业园区周边增设东桥镇东湖村委会、辋川镇五柳村委会、螺阳镇锦里村委会3个监测站点,对工业区的废气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且将并入到县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同时,县环保局与县气象局需尽快建立作会商机制,提高预测预警能力。

6.3 经费保障

为确保各项措施及时有执行,将环境质量监测、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支持和应急处置等资金,按规定程序列入部门预算。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大气重污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一旦出现违法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

6.4 通信保障

县指挥小组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之间利用电话和网络办公,实现应急信息快速传输。县环保局与县气象局建立信息共享网络,保证数据快速、及时传输。建立应急组织机构通讯录,并定期更新。

6.5 医疗保障

由县卫计局、县教育局等部门组成。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等医疗救护工作;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应急药箱,应急过程中出现人员受伤时,能做简单的现场救护,要时送往医院治疗;县教育局组织本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做好健康防护工作。

6.6 制度保障

制订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调集相关机构对各成员单位预案的启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将大气重污染应急管理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大气重污染事件中发现行政监察对象存在失职渎职等行为,移送监察机关依纪依法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预案。

空气污染指数(API):是一种反映和评价空气质量的方法,就是将常规监测的几种空气污染物的浓度简化成为单一的概念数值形式、并分级表征空气质量状况与空气污染的程度;空气质量的好坏取决于各种污染物中危害大的污染物的污染程度。根据空气污染指数范围划定空气质量类别有:优级(API为0~50)、良(API为51~100)、轻微污染(API为101~150)、轻度污染(API为151~200)、中度污染(API为201~250)、中度重污染(API为251~300)、重污染(API>300)。

空气质量指数(AQI): 2012年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出台规定,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替代原有的空气污染指数(API)。参与空气质量评价的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等六项。根据空气质量指数范围划定空气质量类别有:优级(AQI为0~50)、良(AQI为51~100)、轻度污染(AQI为101~150)、中度污染(AQI为151~200)、重度污染(AQI为201~300)、严重污染(AQI >300)。

大气重污染:根据空气污染指数API达到中度重污染和重污染级别的大气污染或根据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级别的大气污染定义为大气重污染。

7.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惠安县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组织制定。

各成员单位在本预案正式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制定各自大气重污染应急保障工作方案,上报指挥小组办公室备案,并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7.3 实施及修订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本预案,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附件:1.惠安县环境空气质量及大气重污染应急能力评估

2.应急指挥小组成员名单

3.应急指挥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表及通讯录

4.大气重污染应急家组通讯录

5.惠安县大气重污染信息报告表

6.企业燃煤锅炉清单

7.惠安县废气监管企业清单

8.惠安县在建工程进度清单

9.惠安县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位图 开封隔热条设备

首页
电话咨询
QQ咨询
新闻资讯